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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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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ǒu xué]  

走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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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穴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ǒu xué,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演艺界出现的新名词。 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走穴”是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中文名
走穴
流行时期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971年-1980年)
领    域
演艺
基本解释
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起    源
起源相声行业
性    质
无纪律的谋利行为

目录

起源

编辑
起源相声行业
走穴走穴
“走穴”一词最早出现在相声艺术行业,对于那些长期在某一个地方表演的人,比如茶馆,对这种地方称之为穴眼,每一个艺人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穴眼,而在不同穴眼中走动的 人就称之为走穴。“走穴”一般称为“走学”或“私演私分”,一般由经纪人(穴头)根据演出地点观众的口味,串联一批一专多能中等水平演员和演奏员组成小分队,到一些城镇进行短期巡回演出,所得利润不上交国家而在参与者之间分酬。


中介作用
“穴头”起着演员和观众之间的中介作用。走穴有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掌握演出市场信息,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合理地利用演出资源,促进艺术生产和观众需求的作用。但也存在着没有很好的演出计划、编制预算,演职员私演私分、偷税漏税,穴头索要高价、牟取暴利,演出质量差等消极因素。走穴因未经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人经营的营业性演出,属非法行为。为了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中国文化部已对营业性组台(团)的演出作出了一系列规定。

介绍

编辑
拼音:zǒu xué。
走穴走穴
走穴现指演员、教师、医生、歌手等在本职工作之外进行演出、讲学收取个人收益的行为。
走穴原是相声界用语,清末民初时相声演员所在表演场地被称为“穴口”,而到其他地方的穴口表演就被称为“走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走穴一词被用于演艺界人士在国家体制之外进行演出,又被称为“走学”或“私演私分”,召集走穴的人被称为“穴头”。后来走穴一词被扩展使用到教师等行业,凡在本职工作外进行的讲学等活动均被称为走穴。“走穴”一词出现之后,已引入各个行业进行运用,如医生、教授、节目主持人、画家、官员等等避开单位工作,运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赚外快,都称为“走穴”。
走穴走穴
流行时间:上世纪80年代开始
流行指数:★★★★☆
  • 基本解释
1、指临时拼凑演员,名义上由一个或几个单位主办,而实际上由某几个人组织的文艺演出 。
2、谓参加这种演出 。
  • 分开解释
走:走 zǒu 行:走路。走步。往来:走亲戚。移动:走向(延伸的方向)。走笔(很快地写)。
穴:穴 xué 洞,窟窿:孔穴。石穴。穴居。穴隙。龙潭虎穴。人体可以进行针灸的部位,多为神经末梢密集。“走穴”含义:走旁门左道,走歪门邪道,走绿色通道,走羊肠小道。
  • 词典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本义:“走穴”一词最早出现在相声艺术行业,对于那些长期在某个地方表演的人,比如茶馆,对这种地方称之为穴眼,每个艺人都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穴眼,而在不同穴眼中走动的人就称之为走穴。1980年代,一些演艺界名人在国家体制之外开始到各地进行专场演出,被称为“走穴”(当时叫演出)或“私演私分”。召集走穴的人被称为“穴头”。
延伸:走穴后来成了流行语,一般指演员为了捞外快而外出演出,赚取高额收入。“走穴”一词出现之后,被引入各个行业,如医生、教授、节目主持人、画家、官员等避开单位工作,运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赚外块,都称为“走穴”。
把商家请明星参加活动(哪怕不唱歌,不跳舞,只露个脸,走个台)的行为,统一称为商演或者走秀。但“走穴”一词仍不时见于报端,像官员走穴,医生走穴,画家走穴,等等。不过,“穴头”已消失不见,而改由“经纪人”代替。

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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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

自从中央电视台第一次搞了个春节联欢晚会后,每逢什么喜庆节日的,各
走穴走穴
地都少不了搞个晚会的。各地方的文艺晚会办多了,需要的文艺表演人员也多。而刚开始搞晚会那一阵子,文艺表演团体不多,人员也有限。而且,那时,还是吃大锅饭的体制,文艺表演人员都是有单位的。一些晚会的组织者,不可能把整个的文艺单位拉过来搞台晚会,所以就打起了一些演员,特别是名角的主意,唱两首歌多少钱,一拍即合。那时节,名角们可忙了,赶完一个场马上又赶下一个场。这就是走穴了,又叫赚外快,广东人管这个叫“炒更”。

主持人

央视主持人参加社会活动即“走穴”,一般出自两个理由,一是做公益事业,而这要事先申报给中央电视台
走穴曝光走穴曝光
里;二是配合央视的广告部门,这样的活动一般都要受到严格限制。央视名嘴被批准参加社会活动后,他们所得的出场费都是由央视直接向活动主办方收取的,并不是把出场费全部给主持人本人,而名嘴们也并不是以“提成”的方式取得奖励,一般情况下,会以奖金的形式,对出场的主持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李咏在2005年以18万元高居主持人出场费榜首,朱军12万元、王小丫12万元、崔永元12万元紧随其后。央视相关人士称,事实上,李咏、朱军、王小丫的品牌价值很高,曾经有人称李咏品牌价值过亿,假使他们出去“走穴”,每次的出场费也绝对不只十几万元。也就是说,像李咏级别的名嘴,出场费都应超过20万元。地方台的主持人在参加社会活动时受到的限制较少,他们获得的出场费一般也不是直接由他们所在的电视台收取。如果不是电视台指派参加的商业活动,出场费就归本人所有,自行缴税。

明星

在很多迪斯科和酒吧以及夜总会里,越来越多的明星前来在现场为酒客们表演,并且进行一些互动活动,往日可望不可即的明星们,居然可以手执洋酒拍卖,还可以当场勾肩搭背地合影,自然成为夜店们不二的宣传噱头。虽然此类走穴活动并不“光彩”,但事实上,只要出得起价格,大部分明星都会接受这种演出。一些明星夜店走穴价格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艺人走夜店在台湾和香港几乎都是没有底线的,所有的大牌,只要有钱都能请过来。比如周华健林俊杰这类档次的艺人价格大概都在30多万,不时还有演出。一般人们都觉得在夜店演出的主力明星都是那些人气在下滑的艺人,其中就包括刚刚去世的龙方,尽管曾经是一代“奸雄”,但后来演艺事业发展不顺利,只好走夜场赚钱。温碧霞李丽珍钟淑惠这些曾经的艳星如今只剩下名气,韶华已逝,所以经常能在夜店看到她们,价位都在几万元。
原则上港台艺人都接受夜店演出,大陆艺人则受经纪公司约束,只要稍微“洁身自好”的艺人都会拒绝这样的活动。吴奇隆到内地发展以后也拒绝了夜店演出,但同档次的黄圣依则会以20多万的价格接受,爱戴阿朵等人也都是靠夜店演出来捞金,所以特别欢迎这样的邀约。

官员

尽管官员走穴已经成了“公开”的“潜规则”,但还是让老百姓大吃一惊:过去只听说歌星、影星出席各类商业活动,名气越大,出场费越高。一些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所谓的“潜规则”,或者说是
走穴走穴
公开的秘密。2008年6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017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8.2%的人经常看到或者听说官员参加商业活动,47.7%的人认为官员不应该参加商业活动,72.0%的人认为官员参加商业活动不应该收取出场费。
商人只用了一个打着“辛苦费”招牌的红包就盗用了政府的信誉,抬高了企业的知名度,甚至在日后的竞争中有了一张“王牌”。而对于这些热衷于走穴的官员来说,自己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这种活动,拿个“辛苦费”也是应当,况且数额不大,拿得更是心安理得。殊不知,多少的官员就是在这种心安理得中滑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
尽管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禁止官员出席类似活动的相关政策,但是官员走穴现象并未见减少,反倒有春风吹又生之势,造成的影响如网友所言:官员拿了出场费舒心,商家赚了开心,群众看了寒心。
要确保官员活动“商业性不涉足、公益性少插足,公权公用”,纪检部门还得下一副猛药。中国历史上强调人治而不是法治,当务之急就是健全并且细化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度透明化,减少人为对法律的干预,把所有的政策都摆在桌面上,一切照章办事。企业在官员那捞不到好处,走穴现象才会消失。

医生

一直以来颇受争议的所谓医生“走穴”,其实质就是指医生利用休息时间兼职其它医疗机构的临时聘用既所说的医生“走穴”。
在医生“走穴”中,一方面医生本人从中获得报酬,即所谓的获得出场费,另一方面聘请单位从中获得医疗技术上的支持,患者获得更高一级医生的治疗。要说医生“走穴”也是一走三获利的事情,病人能获得更好的救治,借助大医院的专家教授的知名度,一些基层医院也能提升对外名气,“走穴”医生也能从中获得不菲的利益。假如名医行医放开,让医生“走穴”合法化,最欢迎的是民营医院,专家、名医能到这类医院来,对提升民营医院的医疗水准有极大帮助。
一般来讲一个普通外科医生的“出场费”800—1000元左右,也有些名医出场费开价3000元到5000元的也不鲜见。外科医生走穴的价码还要受到手术的易难程度而定,同时还有就是“走穴”医生的名气大小,技术的高低等等因素决定着“走穴”医生获得“出场费”的高低。
医生走穴医生走穴
针对医生“走穴”现象,“走穴”医生所在医院一直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采取各种奖罚措施限制本院医生“走穴”,另一方面又害怕一些业务骨干及精尖医技人员的跳槽等外流,有时候只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办法默许,单从制度上又没有更好的法子加以制约,只能是院方针对“走穴”医生处理起来含含糊糊,医生走起穴来也是羞羞答答。

教师

教师“走穴”,其实就是兼职第二职业。虽然早已不是新鲜事,但发展成如今大规模、成体系的态势却令人侧目。这种现象却渐呈愈演愈烈之势,有的地方甚至发展成地下产业,悄然涌动的“走穴”暗流正冲击着神圣的校园讲坛。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最初的教师个人行为甚至演变成了学校的行为。一些媒体和调查机构的调查显示,中国各地许多初三、高一、高三学生都请在职教师做家教,其他年级的学生也多半在上一些名师辅导班。“课内不足课外补”现象已是司空见惯,不少学生在学校放学后直接到老师家报到,而周末多半在外校、外地名师的辅导班中“度假”。一些名师的“业余收入”直逼万元。在职教师家教的泛滥让一些学生分不清课内课外,把课后的“加餐”当成“主食”,造成了学习上的“营养不良”。
教师“走穴”从最初的考前辅导演变成每天的日常作业,名师家教也从一个新鲜事物“进化”成人人忧虑的社会问题,并且渐趋普遍化和多元化。教师“走穴”正从单纯的课余“副业”向“主业”转变,一些教师对正常的教学敷衍了事,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走穴”上。如果对这种趋势不加遏止,任其自由发展,必然会影响到义务教育的质量,必然对正常的教育秩序造成冲击和破坏。
教师走穴教师走穴
有关专家指出,如此做法违背了教学规律,老师、学生和家长谁也不会是赢家。教师希望补课提高学生成绩,家长望子成龙也无可厚非,但长此下去效果与目的往往会背道而驰,因为补课本身违背了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认知规律。教师“走穴”最严重的危害莫过于造成师德滑坡,人为地扭曲师生关系。教师肩负着教书和育人的重担,教师热心于“走穴”势必给学生造成“金钱至上”的负面影响。
制止教师“走穴”现象,需要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改革教育体制是遏止教师“走穴“的制度基础;强化教师的社会责任是内在动力;重申师德和法律义务是外力约束。只有从这几方面共同着手,危害教育的“走穴”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校园

他们,基本上个个是高校内有能力、有才干、有闯劲、有魄力的“四有新
人”,是所谓的精英;他们,也许很少是科班出身,但却擅长表演、主持、走秀、绘画、编程等;他们,带着年轻灿烂的笑脸,自闯或通过媒介在求学的间隙提前走上了社会的大舞台,以自己的“一技之长”换取报酬,以艰辛的付出和汗水获得报酬,演绎出别样多彩的青春。他们,就是现下在各大校园兴起的新人类——“校园走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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