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联合国(英语:United Nations,缩写为UN[1]),是最具普遍性、权威性和代表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9];是维持和平、促进发展、推动解决全球问题的核心机构,是组织和实施国际集体行动并提供合法性的主要来源。[11]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9]联合国现任秘书长为安东尼奥·古特雷斯。[5]
联合国的前身是成立于1919年的“国际联盟”,其旨在“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与安全”。[12]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生效,联合国正式成立。[13][14]1946年1月,第一次联合国大会在英国伦敦召开,安理会也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安理会议事规则。[2]联合国的会员国数量已从1945年最初的51个增加到了2023年的193个。[6]
联合国总部在美国纽约,在瑞士日内瓦、奥地利维也纳、肯尼亚内罗毕、泰国曼谷、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黎巴嫩贝鲁特、智利圣地亚哥分别设有办事处。[9]联合国有六种工作语言,分别为: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联合国中文日为每年的4月20日。[4]
联合国设有六个主要机关: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和秘书处。[10]秘书长是联合国的“首席行政长官”,联合国第一任秘书长是挪威的特里格韦·哈尔夫丹·赖伊。[15]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其中5个常任理事国为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16][10]。联合国还设立了包括联合国自身以及被称为方案、基金和专门机构的多个附属组织,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居署、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等[8]。
最初,有关国家为了在具体事务上开展合作而首次成立国际组织。国际电报联盟成立于1865年,后改称国际电信联盟;万国邮政联盟则成立于1874年。这两个组织成为了联合国的专门机构。1899年,第一次国际和平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会上通过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并依据该公约成立了常设仲裁法院。常设仲裁法院于1902年开始工作。[12]
联合国的前身是“国际联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根据《凡尔赛和约》,国际联盟于1919年成立,旨在“促进国际合作和实现世界和平与安全”。截至1946年4月20日,国际联盟已不复存在,所有资产移交给联合国,并将图书馆和档案的全部控制权交给新成立的联合国秘书处。[12]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万国宫曾经是国际联盟的总部[12]
1941年6月12日,联合王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联邦的代表,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波兰、南斯拉夫流亡政府的代表,以及法国戴高乐将军的代表,在古老的圣詹姆斯宫签署了《圣詹姆斯宫宣言》,宣言提出:“持久和平的唯一真正基础,是自由的人民在一个摆脱了侵略威胁、人人都可以享有经济与社会保障的世界中自愿合作;为此目的,我们将在战时与平时同其他国家的自由人民通力合作”。[18]
1941年8月14日签署的《大西洋宪章》是《联合国宪章》的起源。在《大西洋宪章》中,美国总统罗斯福和联合王国(英国)首相丘吉尔提出了一系列国际合作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原则。同时《宪章》提到,要在未来“建立一个更普遍和更持久的全面安全体系”。[18][2]
1942年1月1日,与轴心国交战的26个国家(包括美国、联合王国、中国和苏联)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认同《大西洋宪章》所体现的宗旨和原则。此后,另有21个国家签署该宣言。《联合国家宣言》正式采用了由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联合国”这一名称。[18][2]
1942年《联合国家宣言》[18]
1943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美国、联合王国、苏联和中国在莫斯科举行会议,并通过了《四国普遍安全宣言》,在《宣言》中建议尽早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建立一个维持和平的国际组织。12月1日,罗斯福总统、丘吉尔首相和苏联总理约瑟夫•斯大林在德黑兰会晤,再次确认了共同政策,明确表明三国“应在战时及战后和平时期携手合作”的决心。[18]
1944年8月至10月,在“关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组织的华盛顿对话”(也称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的背景下,美国和联合王国的代表在敦巴顿橡树园分别会见了苏联代表与中国代表,各国政府交换了莫斯科会议结束后编写的国家报告,会议后形成了“关于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的提案”的成果文件,此文件成为了1945年旧金山会议的初始工作文件。[18][2]
1944年敦巴顿橡树园会议[18]
1945年2月2日至3月8日,在墨西哥城举行的美洲共和国会议对敦巴顿橡树园提案表示了进一步支持。[18]
1945年2月4日至11日,雅尔塔会议继续就建立国际组织的事宜进行谈判,美国总统罗斯福、联合王国首相丘吉尔和苏联总理斯大林出席了此次会议。会议专门讨论了“世界组织”,并于2月11日决定,于1945年4月25日在美国召开一次“关于世界组织提案的联合国家会议”(旧金山会议)。[18]
1945年3月5日,向与会国发出邀请函发出,只有1945年3月前向德、日宣战并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的国家受邀参会。同时,因在敦巴顿橡树园提案中未确定安理会的表决程序,丘吉尔、罗斯福和斯大林以及三国的外长与重要官员在克里米亚举行雅尔塔会议已就安理会表决程序达成了一致。[18]
中国代表顾维钧在旧金山会议期间陈述中国立场[14]
1945年6月26日,在旧金山退伍军人礼堂举行了《联合国宪章》签署仪式,50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宪章》,中国是第一个在宪章上签字的国家。当时,波兰没有派代表参加此次会议,但后来签署了《宪章》,因此成为联合国51个创始会员国之一。[18]
1945年6月26日,各国代表在旧金山退伍军人礼堂举行了《联合国宪章》签署仪式[18]
1945年10月24日,当中国、法国、联合王国、苏联、美国等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其他大多数签署国的政府批准,并向美国国务院交存批准书后,《宪章》生效,联合国随之正式成立。联合国旨在结束战争,促进和平与公正,推动全人类更好地生活。[13][14]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创始文件,被视为国际条约,赋予了联合国独特的国际属性和各项权力,联合国因此可以就各类问题采取行动。《宪章》是一部国际法文书,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受其约束。《宪章》规定了国际关系中的主要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以及在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等。[19]
1946年1月10日,第一次联合国大会在英国伦敦威斯敏斯特中央大厅召开,有51个国家出席。1月17日,安理会在伦敦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安理会议事规则。1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一个决议,主要内容是:和平使用原子能和消除原子能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2月1日,挪威的特里格韦·哈尔夫丹·赖伊被任命为第一位联合国秘书长。[2]
联大通过和平使用原子能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决议[2]
1948年5月,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UNTSO)设立,是联合国设立的首个维和行动机构,自此,UNTSO军事观察员在中东驻留,以监测停火、监督停战协定、预防孤立事件升级,并协助联合国在该区域的其他维持和平行动执行其任务。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在巴黎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从此,每年12月10日成为国际人权日,以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是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它由来自世界各个地区不同法律和文化背景的代表起草并由联大会议决议通过,规定了基本人权应得到普遍保护。[20][2]
1950年6月27日,在苏联缺席的情况下,安理会呼吁会员国支援南朝鲜抵抗北朝鲜的入侵。《朝鲜停战协议》于1953年7月27日由联合国军司令和中朝司令共同签署。[20][2]12月10日,联合国特使拉尔夫•邦奇因在以色列开展调停而获得1950年诺贝尔和平奖。他是历史上首位获此殊荣的非裔美国人和有色人种。[2]
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此为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基本原则的国际性约。[21]
1963年8月7日,安理会投票对南非实施志愿性武器禁运。1964年3月4日,安理会批准向塞浦路斯派遣维和部队,维和部队的任务是防止土族塞人和希族塞人之间的战斗进一步恶化。1965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23][24]同年,联全国大会创立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旨在与各国政府开展合作,建设抵御危机并维持增长的国家能力。[24]
劳工组织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4]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决议,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利,承认其合法席位。12月22日,联合国大会提名库尔特·瓦尔德海姆担任联合国秘书长。[25][26]
联合国大会投票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席位[25]
1975年6-7月,这一年是国际妇女年,在墨西哥城举行了第一届联合国妇女问题会议,妇女权利的提高开始纳入议程。[26]
1978年5月-6月,联合国大会第一次召开了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26]
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宣布天花已被消灭[25]
1984年12月,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哈维尔·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建立了一个联合国非洲紧急行动处,来帮助协调缓解饥荒工作。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28][27]
维和部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27]
1990年9月2日,《儿童权利公约》作为国际法于1990年生效。9月29日到30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召开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71位国家和政府首脑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行动计划》,为世界各地的儿童开展了新的活动,尤其提升了免疫接种覆盖率 。[28][27]
1991年5月31日,安哥拉在16年内战之后迎来停火谈判,该谈判由联合国安哥拉核查团(第二期)监督管理。12月3日,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由安理会推荐,被联合国大会任命为联合国秘书长。12月31日,通过秘书长的斡旋,萨尔瓦多和民族解放阵线在联合国总部签署协议。[29]
1992年1月31日,首次安理会首脑会议在纽约举行,15个理事国全部出席,会上秘书长发表了名为《和平纲领》的报告,会议旨在评估冷战后世界的情况。6月,地球问题首脑会议在里约热内卢举行,来自100多个国家的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一项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21世纪议程》。同期,秘书长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发表关于预防性外交、建立和平、维持和平以及缔造和平的《和平纲领》。[29][30]
1992年首次安理会首脑会议[29]
1993年4月27日,在联合国核查下,超过98.5%的登记选民参加投票的全民公决,厄立特里亚宣布独立。厄立特里亚随后加入了联合国及非洲统一组织。5月,在联合国的监督下柬埔寨举行了选举,产生新政府并起草新宪法。5月25日,联合国成立了第一个战争罪行法庭(前南斯拉夫问题),起诉涉嫌在巴尔干地区实施大规模暴行的嫌疑人。国际法庭制定了一条准则,规定对此类侵权行为不得有罪不罚,这为制订全球解决冲突和冲突后发展的公认准则奠定了基础。6月,世界人权会议在维也纳举行,以纪念世界土著人国际年,此次会议反映了围绕许多人权问题的紧张状况。[29][30]
1994年4月26日至29日,在联合国南非观察团部署在南非全国2527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南非举行选举,接着安理会解除了对南非的武器禁运和其他限制。5月6日,秘书长发布了《发展纲领》报告,这是一份改善人类生存条件的发展蓝图。6月23日,南非重返联合国大会。9月5日-15日,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在开罗举办,会议的整体主题为人口、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以及可持续发展。10月,在约2300名国际观察员的监督下,莫桑比克举行了首次多党派选举。[29]
1995年,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是有史以来最大型的世界领导人聚会之一。各国领导人齐聚哥本哈根,重申关于消除贫困、失业以及社会排斥的承诺。9月,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国际各界继续致力于提高世界各地妇女的地位。[29]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29]
1996年9月10日,大会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这是核裁军和核不扩散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9月24日,该条约开放供签署。因有一些国家仍未批准,条约尚未生效。12月17日,大会鼓掌任命来自加纳的科菲•安南担任第七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是首位从联合国工作队伍中脱颖而出的秘书长,也是首位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秘书长。[29]
1998年3月,为振兴联合国,安南任命弗雷谢特(女士)为首位常务副秘书长,帮助管理秘书处的运行并确保活动和计划的连贯性。[29]
2000年9月,召开了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来自40多个国家的149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确定了“千年发展目标”,其中一个具体目标就是到2015年前,联合国会员国决心遏制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播,减少疟疾等疾病的发病率。[29][30]
千年发展目标[29]
2001年6月6日-8日,在第二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举办五年后,联合国大会举办了一届特别会议,审查和评估《全球人居议程》的实施:伊斯坦布尔+5。6月25日-27日,成员国通过了《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12月12日,由于“在促进世界秩序及和平方面的努力”,联合国及秘书长科菲·安南获得诺贝尔和平奖。[31][32]
2002年3月18日-22日,通过了《蒙特雷共识》。4月8日-12日,第二届老龄问题世界大会召开,旨在确保世界各地的人们能够在老年时享有安全和尊严,并作为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继续参与社会。5月8日-10日,儿童问题特别会议召开,聚集了超过7000名与会者,此会议是10多年来同类会议中最重要的一项会议。7月1日,国际刑事法院成立,其是第一个基于永久性条约的刑事法院,旨在促进法治优先,杜绝国际社会关注的严重有罪不罚现象。《罗马规约》是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依据。此前在1998年,120个国家参加了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联合国外交全权代表会议。8月26日-9月4日,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提出了一系列减少贫困和保护环境的措施。[31][32]
2003年8月19日,联合国驻巴格达总部遭受恐怖袭击,22人罹难,这是联合国第一次成为袭击目标。9月19日,为了纪念在为世界和平服务的工作中罹难的所有联合国工作人员,一座纪念碑在联合国纽约总部秘书处大楼花园的北草坪揭幕。10月31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获得通过,《公约》是唯一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反腐败法律文件。12月10日-12日,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WSIS)第一阶段会议在日内瓦举行。[32]
2005年3月8日,会员国通过了《关于人类克隆的宣言》。4月13日,大会通过《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公约》。9月14日-16日,170多个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消除贫困、促进人权、打击恐怖主义和帮助经历致命冲突的国家恢复正常方面达成了主要决策。12月10日,授予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总干事穆罕默德·巴拉迪被授予2005年诺贝尔和平奖。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设立了建设和平委员会,以帮助摆脱冲突的国家实现可持续的和平。[31][32]
2008年5月3日,《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这是第一个由公民社会参与讨论的国际人权条约。[31]
大会接纳南苏丹共和国为新会员国[34]
2012年6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会议(简称“里约+20”峰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旨在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会员国通过了最后文件“我们期望的未来”。11月29日,联大通过决议给予巴勒斯坦非会员观察员国地位。[33][34]
2014年9月18日,西非暴发了创纪录的埃博拉疫情,约1.8万人感染病毒,7000人死亡,人们的生活被摧毁,经济崩溃。为此,联合国成立了首个卫生事件应急特派团,以支持受影响的国家应对疫情。10月1日,联合国秘书长呼吁国际社会帮助重建加沙。[34]
2015年7月14日,中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美国、欧洲联盟高级代表和伊朗为长期、全面、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做出外交努力,最后达成了《联合全面行动计划》。9月25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员国一致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承诺通过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这些目标涵盖教育、性别平等以及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等。12月12日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为期两周的谈判迎来了胜利时刻,195个国家首次通过了一项全球气候协议《巴黎协定》,旨在遏制温室气体排放并敦促采取共同的气候行动。[34]
2016年4月22日,175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承诺将全球平均气温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5月23日,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一届人道主义首脑会会议,关注长期脆弱性人群,敦促转变提供援助的方式,要重点关注最终需求。9月19日,难民和移民问题峰会召开,会议旨在团结各国,共同采取更加人道、协调一致的方式,解决难民和移民的大规模流动问题。10月13日,大会以鼓掌方式任命古特雷斯为联合国秘书长,任期从2017年1月1日起。[34]
2018年12月19日,大会通过《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契约》是联合国有史以来首个关于国际移民事务共同方针的全球协议。这是改善移徙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强移徙者和移徙行为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的历史性机会。[34]
2019年9月23日,气候行动峰会召开,各国政府、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地方当局和其他国际共商应对全球气候紧急情况的计划。[34]
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宣布将2019冠状病毒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秘书长呼吁全球停火,启动了《全球人道主义应对计划》,并与联合国系统合作制定了全面应对举措,致力于拯救生命、保护社会并实现更好恢复。12月10日,世界粮食计划署被授予2020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其消除饥饿的努力、为改善受冲突影响地区的和平条件所做的贡献以及在努力防止将饥饿作为战争和冲突武器方面发挥的推动作用。”[34]
2019冠状病毒病被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4]
2021年6月18日,安东尼奥•古特雷斯获得连任,2022年开始联合国秘书长第二个任期。9月22日,为纪念《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二十周年,大会举行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级别的高级别会议,主题为“非洲人后裔的赔偿、种族正义和平等”。9月23日,粮食系统峰会召开。10月31日至11月12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近200个国家通过了《格拉斯哥气候公约》。《公约》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全球的气候变化格局,但《公约》承认全球气候状况紧急,并决心继续努力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1.5°C以内。[35]
2023年2月23日,联合国大会继续就乌克兰局势召开紧急特别会议,通过了包括乌克兰在内的75国共同提交的“和平公式”决议草案。该草案强调在乌克兰寻求符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的全面、公正与持久和平的紧迫性。[36]
2023年10月27日,第十届联合国大会紧急特别会议通过巴以相关决议草案。草案呼吁立即实行持久和持续的人道主义休战,立即向整个加沙地带的平民提供基本物资和服务,保护平民及国际机构,呼吁撤销以色列关于撤离北加沙的命令,谴责所有针对巴勒斯坦和以色列平民的暴力行为。[37]
2024年4月2日,巴勒斯坦常驻联合国观察员致函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要求重新审议巴勒斯坦2011年提出的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的申请。4月8日,联合国安理会在纽约总部举行会议,重新审议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的申请,并将此申请交由其常设的接纳新会员国委员会处理。[38]4月11日,由安理会15个成员组成的新成员接纳委员会未能就该申请达成“共识”。[39]5月10日,联合国大会第十届紧急特别会议以143票赞成、9票反对、25票弃权通过决议,认定巴勒斯坦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会员国资格,应被接纳为联合国会员国。决议据此建议安理会重新“从有利角度”审议巴勒斯坦以会员国身份加入联合国的申请。[40]5月26日报道称,以色列议会正在推动通过一份法案,拟切断与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的联系,并将其宣布为“恐怖组织”。[41]当地时间6月7日,联合国秘书长发言人迪雅里克表示,以色列常驻联合国代表埃丹提前泄露联合国将以色列军方列入联合国记录严重侵犯儿童的年度报告中的“全球侵犯儿童罪犯名单”。按照原计划,该报告于6月14日提交安理会,并在18日正式对外公布,26日安理会举行相关公开辩论。[42]
以军被列入全球侵犯儿童罪犯名单
大会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决策和代表性机关,由联合国全部193个会员国组成,是唯一具有普遍代表性的机关。每年九月,大会的所有会员国在位于纽约的联合国大会会议厅召开年度会议,并举行一般性辩论,多国国家元首出席一般性辩论并发表讲话。大会对于重要问题的决定,必须由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须以简单多数通过。大会每年选举一名大会主席,任期一年。[10]
联合国大会堂[10]
根据《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五个常任理事国和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每个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宪章》规定,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设立轮值主席,任期一个月。[10]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是就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进行协调、政策审查和政策对话并提出建议,以及落实国际发展目标的主要机关。经社理事会作为联合国全系统开展各项活动的中央机制,其下设立多个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的专门机构、附属监督机构和专家机构。经社理事会共有54个理事国,经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是联合国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反思、辩论和创新思考的核心平台。[10]
托管理事会对由7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管理国采取适当措施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做好准备。截至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取得自治或独立。托管理事会于1994年11月1日停止运作。根据1994年5月25日通过的决议,托管理事会对其议事规则作出修正,取消每年举行会议的规定,并同意根据托管理事会或托管理事会主席的决定,或托管理事会多数成员或大会或安全理事会提出的要求,视需要举行全体会议。[10]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关中唯一设在美国纽约之外的机关。国际法院的职责是依照国际法解决各国向其递交的法律争端,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依照《国际法院规约》行使职权。[10]
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在世界各地为联合国工作的数万名国际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大会和其他主要机关委任的各项日常工作。联合国从自全球各地招聘国际和当地职员,其工作地点及维和特派团也遍布世界的各个角落。[10]
《联合国宪章》规定,秘书长是联合国的“首席行政长官”,是联合国理想的象征,是世界各国人民的代言人。其履行行政长官的职务,以及安理会、大会、经社理事会以及其他联合国机构“所托付之其他职务”,其有权力“将其所认为可能威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任何事件,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其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就是发挥其“斡旋职能”,本着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或私下采取措施,防止和化解国际争端。[43]
秘书长日常工作包括:参加联合国各机构的会议,同世界领袖、政府官员和其他人员举行会谈,与会员国的人民保持联系,并使其了解联合国日程上国际关注的诸多议题。其每年都发布一份有关联合国的工作报告,评价联合国的工作,指出以后的工作重点。[43]
联合国秘书长同时又是联合国系统行政首长协调理事会的主席。该委员会由联合国各个基金会、计划署以及其他专门机构成,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在联合国系统面临的全部重要事宜和管理事务上谋求进一步的协调与合作。[43]
联合国系统包括联合国自身以及被称为方案、基金和专门机构的多个附属组织。这些组织有各自的工作领域、领导层和预算。联合国各方案和基金通过自愿捐助而非分摊会费获得资金。各专门机构是独立的国际组织,并通过自愿捐助和分摊会费获得资金。联合国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个实体的工作,各实体配合联合国行动以达成其目标。[8]
联合国专门机构是通过谈判订立协定与联合国共事的自治组织。有些组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已经存在,有些组织与国际联盟有关,还有些组织几乎与联合国同时创设,其他一些组织则是联合国为满足新需求而设立。[8]
《联合国宪章》规定:“凡爱好和平的国家,接受《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经本组织认为确能履行这些义务,都可以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申请加入联合国的国家须经安全理事会推荐,再由联合国大会决定,才能获得联合国会员国资格。[16]
新国家申请成为联合国会员国的程序如下:
- 申请国向秘书长提交申请及正式声明接受《联合国宪章》所载义务的信函。[16]
- 安理会建议接纳该国后,则递交联合国大会审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多数会员国投赞成票,联合国大会才能接纳一个新会员国。[16]
- 接纳新会员国的决议通过之日,即为会员国资格正式生效之时。[16]
联合国各会员国应按照分摊比例缴纳会费,联大根据具体的经费分摊比额表(由会员国设计的复杂公式得出)分摊维持和平费用。该公式主要考虑各会员国的经济财富状况,五个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需缴纳更大份额,因为他们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责任。[46]
如果会员国拖欠的会费额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的会费,就会失去在联大的投票权,除非可以证明这种情况是由不可控因素造成的。同时,被取消投票权的国家只要支付规定的最低金额,便可恢复其投票权。[47]
截至2023年11月,联合国共有会员国193个。[9][7]

